close

沒有什麼是比救人一命更開心的事吧?

上週一位患者從市立醫院打電話給我,語氣很是興奮地說:"我今天要出院回家了!"我也替他感到高興。為什麼特地打電話告訴我呢?其實這位患者住院兩週,期間曾兩度請假離院來我這兒針灸,但怕醫院的人不高興,所以是偷偷來我處治療,不敢讓主治醫生知道。

今天患者來時告訴我,他第二次針灸完回醫院報到時,被護士發現大椎上拔血罐的痕跡,質問他背上的瘀青是怎麼來的,他據實以告。護士立刻往上通報,不一會兒,主治醫師來告誡他:"請你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。如果今天你是跑去刺青紋身我們也不會管你,刺青的針頭還比較乾淨;但是隨便讓莫名奇妙的神棍在你身上扎針是非常危險的。你怎麼會相信那種巫術呢?要知道他們用的都是骯髒的針頭,很容易引發感染,難道你不怕艾滋病,肝炎嗎?"

我聽了病人的轉述之後相當感慨,這世上還有一大部份的人誤解針灸為巫術。

因為誤解而產生歧視,因為歧視而產生衝突,因為衝突而產生仇恨,因為仇恨而產生戰爭。

病人來看我是他們自己的決定,沒人能擋他們,但是住院治療的同時又來找我針灸,無端替我扣上"干擾治療"的罪名。

一次又一次的,我"干擾"西醫的治療;也一次又一次的,我將病人從鬼門關救回。

說另一個典型的例子:

一位病人因急性腹部疼痛而住院,我當時懷疑是腹膜炎,但因為是打電話來,沒看見人難以確診。住院三天,腹痛不止,高燒不下,最高時達42度,最低時39度。病患家屬打電話來求救,只好隔著電話問診。沒看見人實在沒把握,於是要求將患者病歷和藥單傳過來,卻沒下聞。

原來患者家屬也分兩派,一派認定中醫為詐騙集團,一派不管中西醫,只要能救人就好。兩邊相持不下,這一拖就是一星期,七天來患者病情惡化,疼痛加劇,腹腔積膿,高燒持續。我一聽這還得了,再燒下去神仙也救不了。

我說:"立刻把病歷傳過來。"

我打開檔案一看,患者半年之前腹部開刀,傷口癒合不良,九天前細菌感染而發炎。再看藥單,第一週用了兩種抗生素無效,這最近三天,天天換不同的抗生素,高燒仍不下。院方建議開刀排膿,但患者因之前的恐怖經驗而畏刀。醫生對家屬說:"不開刀就是死路一條。"

當患者表示想試試中藥時,院方語重心長地說:你要換醫院都可以,但是為了你自己的生命著想,真的,真的,真的不要去看中醫。我們看見太多病人因改吃中藥而擔誤病情。你真想吃中藥等病好了再吃。

等病好了為什麼還需要吃藥呢?醫院的想法我不明白。

我在電話中給病患家屬兩個藥方,說:"不會煎藥也沒關係,去藥房買科學中藥就行了。"

服藥後過了一天半,病人燒退了,腹中膿水亦排掉了。這下子才算是度過難關,活下來了。

西醫最討厭我這種江湖郎中,半路殺出來的程咬金,干擾他們的治療過程。

曾有學生和病患家屬問我:"怕不怕吃上官司?"

我回答:"如果今天我叫病患不要吃他的主治醫開的藥,不要打針,不要去看西醫的話,西醫是可以告我的。"

但是病人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選擇自己所能接受的"替代療法",我也沒有用任何語言打擊或質疑醫院的治療方式,也沒有施行任何法律上規定我不能做的Control acts (比如說:小針刀或傷口縫合等等),更沒有對病人拍胸脯保證一定能治好。因此,醫院是沒有理由可以告我的。

況且,以上所提到的這些案例,都是緊急狀況,病人生命危急時向我求援,並不是我毛遂自薦,企圖干擾西醫治療。

再加上我分文未取,病人脫離險境時我得到的就是一句謝謝。加拿大的醫事法開宗明義就說:醫療是專業,不是商業。從事醫療工作的人都是以救人為第一考量。

我真的一點也不擔心會有西醫想要告我。真要告,那千千萬萬從事替代療法的人早被告死了。

規則很簡單,不做犯法的事就心安理得什麼也不怕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不肯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